网址:http://www.zgc-cp.gov.cn/413-1147-9179.aspx 文号:昌政发[2009]26号 颁布时间:2009年12月8日 区域外对服务本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,可参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奖励。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中介机构主要是指:为促进本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策划、咨询、评估、认证、鉴证、评级、投资融资、创业服务、上市辅导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代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